各有关单位: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批准,我校自2010年起开始接受国内高校访问学者。目前已接受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1人、一般项目访问学者2人。为做好2013年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导师应为在职博士生导师。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二、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导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
三、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接受计划无须重复申报,有资格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和导师均可以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
四、接受计划由武汉中心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审批。审定后的接受计划将在“武汉中心网”和“中国高校教师网”发布。
五、未进入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数据库的学科、专业和导师将不能接受国内访问学者。
六、请有关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附件1)、《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zk@wh.sdu.edu.cn。其它不明事宜可与李成超联系(电话:8503)。
人事处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