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符合《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威政办发[2004]5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选拔范围。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
已获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前5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两项三等奖(至少一项为首位)人员。
(二)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6位、二等奖前5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两项三等奖(至少一项为首位)人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三等奖两项前2位(至少一项为首位)人员;获得市级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两项前2位(至少一项为首位)或二等奖三项前2位(至少二项为首位)人员。
(三)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是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人员。
(四)在完成市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教书育人成绩卓著,获得省级以上专业称号的著名优秀教师;国家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位、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
(六)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享有盛誉。
(七)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
(八)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九)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打破国家纪录和多年保持全省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十)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推荐时以近3年(2008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长期在基层和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威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三、推荐数量
各单位推荐人选限报1名。推荐时要严格掌握选拔条件,推荐人选应在业内和社会有较高声誉和影响,没有合适人选的不推荐。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专利要著明类别(如:发明、实用新型等);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及电子版。内容要求有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和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电话。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按要求装订成册,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不超过3篇,复印件只需提供封面、封底、目录和相关内容。所有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时间要求。各推荐单位请于2011年7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李成超 8503 szk@wh.sdu.edu.cn),过期不候。
人事处
201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