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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应聘工作流程
2010-09-11 17:14 人事科    

一、个人申请。应聘人员填写山东大学(威海)应聘人员登记表(若材料较多,可另附,投递到指定邮箱);

二、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学校用人需求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材料向院系部学术委员会推荐;

三、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材料审查并提出是否考察的意见,并反馈回人事处;

四、组织考察。经学校同意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组织考察;

五、学校审批。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考察意见报学校审批;

六、反馈考察结果。人事处将考察及审批结果通知应聘者;

七、同意引进人员进入“拟聘人员接收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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