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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2015年非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启事
2015-04-20 16:55     

 

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岗位8个。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2.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备所申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3.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二、岗位及具体条件见《山东大学(威海)2015年非事业编制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山东大学(威海)2015年非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如信息较多,可另附简历说明。报表名电子版发送至sdfx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编码+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学校资格审核,发布笔试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3.材料现场复核。接到笔试通知者,请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本科及以后各学历、学位层次证书、学习成绩单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张2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到人事处进行复核确认。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材料复核时间详见笔试通知。参加笔试人员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
4.每个岗位确定参加初试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若初试人数低于1:3,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本次招聘。
5.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心理测试。按笔试成绩及岗位数不超过1:5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
6.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60%),由学校结合心理测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7.拟聘人员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学校予以聘用。
四、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属学校非事业编制,人事关系不进入学校,人事档案由个人委托办理托管。拟聘人员与学校人才交流中心、用人单位共同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期一般为三年,首个聘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或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经用人单位与非事业编制人员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
聘期内学校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第1年工资参照事业编制同级岗位人员的70%发放,以后每年递增5%,满两个聘期(6年)后达到事业编制相应岗位人员收入水平(注:入职时月收入(含住房公积金)约本科4736元、硕士4836元、博士4936元)。
在有空余事业编制岗位情况下,学校将有计划地选拔部分非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条件及聘用管理办法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五、有关说明
1.学校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2.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确认后,免缴报名费用。
3.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4.拟聘人员如系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
5.入校体检、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5月10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5688359 马老师 5651966
 
 
 
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小组
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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