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工作安排,现将校内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截至2020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方向属于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主干学科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二、推荐数量
每个单位限报1名。2019年以来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单位可额外增报1名,申报人选需排序推荐。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基本情况一览表》、《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
2.基层单位推荐
(1)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2)基层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价,对齐鲁青年学者申报人选进行排序推荐;
(3)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所依托的团队平台和支撑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和个性化培养方案;
(4)推荐人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在基层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3.学校组织评审
4.网上公示
拟培养人选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人选名单并签订培养协议。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做到优中选优,切实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并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推荐报告、《基本情况一览表》、《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李成超 8359 whrc@sdu.edu.cn)。
五、相关说明
1.《基本情况一览表》中“标志性成果”、“已取得的人才称号”一栏可不受时间限制;代表性论文(论著)、获奖情况、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请填写近五年代表性成果(2015年1月以来发表、获奖或立项)。
2.推荐报告。本单位推荐人选一并出具报告,说明思想政治把关意见、资格审核情况、单位遴选程序、学术评价意见、排序及公示情况等(党政领导双签,加盖单位公章)。
3.《基本情况一览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览表、申报表及申请人三篇代表作全文发送电子版。
人事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