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各博士后:
为推动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一)2014年1月1日—2015年7月20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在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研究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能结合山东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四)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国家计划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和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资助。预计出站时间距离2015年9月30日不足6个月的,或申报的同一个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不得申报。
二、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资助额度调整为一等每项资助15万元,二等每项资助10万元,三等每项资助5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请认真填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可根据申报内容对表格进行调整),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站(基地)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通过工作站(基地)申报。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项目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后审核上报。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山东大学(威海)向省推荐的申报名额为2个,有意申报本次基金的只需填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申请表》word电子版1份。电子版只须包括“一、申请人基本情况”至“六、项目经费预算”等6项内容,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博士后站(基地)名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博士后编号(例如:山东大学—物理学—李明16666)。请务必删除影响匿名评审的《申请表》封面及申报须知。
待确定推荐名单后,再通知推荐人员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请申请人于2015年8月2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信箱sdwhbsh@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由于正值假期,申报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发信至信箱。
联 系 人:赵昆
电子邮箱:sdwhbsh@126.com
附件: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人事处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