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威住【2019】4号《关于调整威海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的要求,自2019年度1月起,编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1、劳务派遣(劳动用工)自2019年1月调整为2010基数(单位承担241.2,个人承担241.2);
2、聘用制B类及老非事业编人员公积金和社会保险按比例相应提高,望各单位申报7月份工资时及时变更,并将1-6月差额补扣。
特此通知。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 5651966 (8966)
人事处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