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障处通知要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暂时调整,待全省201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区社保处将按照政策规定再行调整。现通知调整如下:
1、劳动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按2623基数(单位承担738.11,个人承担275.4)缴纳保险的人员,自1月起暂按2850基数缴纳(单位承担801.99,个人承担299.25);
2、聘用制B类人员按3500基数(单位承担984.9,个人承担367.5)缴纳保险的人员,自1月起按4500基数缴纳(单位承担1266.3,个人承担472.5);
3、非事业编人员按4300基数(单位承担1210.02,个人承担451.5)缴纳保险的人员;自1月起入职第一年人员按4500基数缴纳(单位承担1266.3,个人承担472.5);自1月起入职第二年人员按4800基数缴纳(单位承担1350.72,个人承担504);自1月起入职第三年人员按5100基数缴纳(单位承担1435.14,个人承担535.5)。
望各单位申报工资时及时变更。特此通知。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565)1966
手机: 18763110966
人事处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