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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编外人员2月份工资的通知
2016-02-19 15:03     

 

各单位:
为严格执行学校假期工资发放规定,请各单位依据编外人员(含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协议用工等)2月份值(加)班情况尽快报送2月份工资。
值(加)班人员工资发放标准:值班人员工资发放标准=1000元+日工资(应发工资÷26)×值(加)班天数,最高工资不得超过满勤月工资。假期期间未安排值班的人员仅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
如有弄虚作假,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自收自支单位工资由用工单位自行发放或参照学校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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