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请输入搜索信息:
 
首页机构设置人事调配岗位聘用师资培养劳资社保档案管理人才中心博士后杰出人才人才招聘人事系统
人才中心
 新闻通知 
 政策规章 
 业务流程 
 表格下载 
 服务指南 
  新闻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中心 > 新闻通知 > 正文
 
关于调整编外用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2015-03-23 15: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威海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威住[2015]7号)要求,经学校研究,自2015年1月起,编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1.劳动用工(劳务派遣)按1500(单位承担180,个人承担180)基数缴纳的,自2015年1月调整为1600基数(单位承担192,个人承担192);
2.聘用制B类按2970基数(单位承担356.4,个人承担356.4)缴纳的,自2015年1月调整为3500基数(单位承担420,个人承担420);
3.非事业编按3300基数(单位承担396,个人承担396)缴纳的,自2015年1月调整为4300基数(单位承担516,个人承担516)。
各单位申报3月份工资时注意及时变更,并将1-2月份差额补扣。协议工资人员暂不调整,补扣明细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马老师 (565)1966   18763110966
 
人事处
2015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威海)人事处    管理登录

联系我们   人事科:0631-5688631  师资科:5688503  劳资科:5688671  杰才办:5688359   综合信息服务科:5682825  档案科:568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