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11年1月1日签订的3年期限劳动用工合同及劳务派遣用工合同的人员,合同期限将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现对合同到期人员进行合同期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期满人员名单(附件一)
二、工作程序
1.劳动用工人员需填写《劳动用工合同期满考核表》(见附件二,A4双面打印),劳务派遣人员需填写《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期满考核表》(见附件三,A4双面打印),(以下简称《合同期满考核表》)。
2.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各用人单位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结合、考核内容与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等次及续签意见需在《合同期满考核表》中明确填写。
3.各单位将本单位考核情况的书面说明及《合同期满考核表》汇总后报送人事处,由学校审核确定。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5.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的依据。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单位同意续签且经学校研究通过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续签合同。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知行楼314)。续签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学峰 电话:(565)1966
人事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