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学校编外用工管理,减少用工风险,实现规范化管理,结合即将开展的在编人员“定编、定岗、定责”的精神,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各用工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我校编外用工情况检查,进一步强化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规范我校编外用工岗位设置、薪酬标准、聘用程序及用工管理制度等,减少劳动纠纷、节约用工成本、提高管理效益;进一步促进编外人员管理的制度建设,合理规划人力资源,提高各用工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杜绝私自用工,自定工资标准,因人设岗,损害学校利益等行为;探索和推进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一支素质和水平较高、适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的编外用工队伍。
二、检查内容
本次编外用工检查,主要检查学校各单位是否存在未按学校用工审批程序批准的用工现象;聘用岗位数是否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编外用工的分类界定是否清晰、准确;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及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等。
1、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及岗位数的检查。校各单位编外用工须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劳动用工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大学(威海)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批,杜绝随意聘用,如有未按审批程序用工的,尽快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没有经过学校审批的,限期清退。按规定程序聘用的,建立编外用工人员花名册,以备检查。严格控制岗位数量,工作量必须达到用工需求,聘用岗位数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符合学校要求的,限期调整。
2、编外用工按类型管理检查。我校对编外用工的类型已有明确的界定,用工类型包括:非事业编用工、劳动合同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协议用工、科研助理用工。在聘用人员的过程中须突出岗位聘用的特点,避免按人分类。到目前为止用工类型界定不清或劳动用工调整不到位的,要借助工作的调整和劳动协议的调整,逐步调整到位。
3、编外用工管理制度检查。建立健全编外人员的管理制度,是我们依法聘用、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编外用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学校没有统一制定相关的考核、管理规定的环节,各用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山东大学(威海)劳动用工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大学(威海)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书、岗位考核标准、工作纪律、考勤制度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等。
4、编外用工档案材料检查。 编外用工档案材料检查主要包括:人员登记表、合同书(或各类协议书)、聘用及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是否完整、准确、有效,具体要求:
1、用工过程中证明聘用人员身份的材料,如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的解聘证明等材料。
2、辞聘材料:本人的申请材料,领导的审批材料,离岗手续等。
3、解聘材料:解聘通知书,受聘人的解聘意见,经济补偿领取证明等。
4、考勤表:2013年1月以来的考勤表。
5、工资原始材料。
6、劳务协议人员开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单位出具的同意到我校务工的证明。
三、时间安排
本次编外用工检查,实行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单位自查为主。自即日起到2013年9月30日止为单位自查阶段。各用工单位对照《劳动合同法》和《山东大学(威海)劳动用工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大学(威海)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分类检查并逐项落实,要求的材料分类整理。
对于在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纠正。对存在的集中、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由学校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缺少材料的要在9月30日前补齐。
2013年10月8日后学校将组织由相关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检查组对编外用工单位进行检查。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
1、编外人员花名册(截止到2013年8月底)。同时发电子邮件至sdfxrsc@126.com,主题请填写:xxxx单位2013年编外人员花名册。
2、岗位职责、岗位数及设岗依据、岗位考核标准、岗位工作纪律、工资表原始记录、考勤表、对现有编外人员的综合评价鉴定。
3、对学校今后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上述材料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送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地 址:知行楼314房间
联 系 人:马学峰
联系电话:(565)1966
劳动用工领导小组 非事业编制用工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