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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12年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2012-03-06 11:30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创建于1984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山东大学在威海设立的一个校区。学校在“统分结合、优势互补、各具特色、一体发展”的“大山东大学”发展架构下,坚持“加强基础、发展内涵、提高质量、建设特色”的基本思路,坚持全方位开放式发展战略、教育创新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实现学校学术竞争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的三大提升,抓好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三项重点,着力打造“天、海、韩”三大特色。现将2012年接受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条件:

⒈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高校在职教师。

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特别欢迎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高校教师来我校访学。

⒊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为讲师,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接受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导师姓名及课题名称

三、申请、接收办法:

申请人可按照当地教育厅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规定通过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武汉中心提交申请,我校在收到武汉中心的录取名单后会积极按照申请人的志愿要求为其联系接受学院及导师,并会将学校录取名单及时上报教育部武汉中心,录取通知书将于暑假之前以挂号信的形式寄予录取人员。

四、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问期限为一年。访问学者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并于报到后两周之内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计划表一式三份交至我校人事处师资科(主楼B416室)。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可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访学中期需向我校师资管理部门提交由指导教师及导师所在学院审核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中期检查表》。

五、考核和结业:

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一式三份,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于访学结束的学期末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人文社会学科的访问学者一年提交至少两篇访问专业的学术论文,理工医学科的访问学者一年提交至少一篇访问专业的学术论文。经导师、导师所在学院及我校师资管理部门审核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作为今后晋升提级的参考和依据;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赵昆,邮编:264209,联系电话:0631-5688503,邮箱: szk@wh.sdu.edu.cn

七、费用:

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3000//年,东、中部地区6000//年;

住宿安排:单人间2400-3600/年,双人间120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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