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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2-2013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2011-04-29 12: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定,经请示教育部批准,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FLTA),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为各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应超过30岁(1980101后出生);
    3.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4.过去五年内未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5.目前未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
    二、网上报名及申请要求
    请计划申报项目的我校教师登录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1515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1,申请中如遇问题可参见附件2
    请注意:2010年已注册账号的申请人,可使用原账号登陆报名系统对申请书等进行修改并提交。详情请发送电子邮件至chenzy@iiebeijing.org咨询。
    三、项目评审程序
    1.20116月下旬至7月下旬: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20119月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3.201110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4.20125月:公布本项目录取人员名单。
    四、本项目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2个月),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美方负担,选修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免除。派出时间暂定为20128-9月。
    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家属和子女赴美。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政策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留学基金委联系人:李长庆/陈晨   话:010-66093951/010-66093949
    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chqli@csc.edu.cn/cchen@csc.edu.cn
    编:100044       址:北京车公庄大街9 A3 13
总校人事处联系人:王璐璐   电话:0531-88364557
分校人事处联系人:李成超   电话:0631-568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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