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使新入校教职工了解我校有关师资培养、教学科研、学科发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领会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精神,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科研等各方面工作的要求,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开展2010年度新聘青年教师入校培训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对新聘教师进行入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综合考虑学科发展与个人发展需要,贯彻师德建设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教学科研竞争力,实现“统分结合、优势互补、各具特色、一体发展”的“山东大学系统”发展构架。
二.组织领导
学校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人事处牵头,组成由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等单位参加的新聘教师培训工作组,负责新聘教师培训。
三.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统一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并通过普通话测试。
岗前培训范围:主要以新分配、调入到我校的青年教师为对象,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均需报名参加;
岗前培训时间和方式:每年暑期由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和考试。培训内容是以掌握教育科学的基本知识和教学技能方法为主,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教师职业要求等内容;
岗前培训结果认定:岗前培训是青年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必要环节,为通过岗前培训并结束实习期、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青年教师办理教师资格认定。
(二)第二阶段:分为学校政策专题培训和励志教育两部分。
1、学校专题培训,由人事处牵头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介绍学校有关政策。
◆人事管理相关政策介绍
◆教务管理相关政策介绍
◆科研管理相关政策介绍
◆研究生处相关政策介绍
2、围绕如何做一名优秀教师,进行励志教育。
◆优秀教师报告会
◆教学观摩课
(三)第三阶段:学院组织专项培训,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
1.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需要和新聘青年教师的研究方向,为其确定参与的研究团队或学术梯队,并指定本学科或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担任其指导教师,负责其教学、科研的指导工作;
2.结合团队或梯队建设、科学研究和教学需要,指导教师要对新聘青年教师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包括备课、编写教案、讲义、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实验、实习等)给予具体指导,引导新聘青年教师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同时,要把新聘青年教师纳入梯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和使用;
3.新聘青年教师观摩指导教师授课,全面掌握教学方法与技巧,传接优秀教学传统的同时,使其能够出色地独立完成教学任务;
4.在新聘青年教师入校3-6个月内,学院结合指导教师意见对新聘教师在各个环节的表现做出综合评价。
四.时间安排、参加人员
1.学校专题培训(9月27日下午3:00-5:30,地点:主楼B区-203);
参加人员:2010年新入校人员(专任教师、实验员、教务员、辅导员)。
2.优秀教师报告会(9月29日下午3:00-4:30,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人员:2009、2010年度新入校的专任教师。
3. 教学观摩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人员:2009、2010年度新入校的专任教师。
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有课的老师请提前做好调课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向学院请假并报人事处。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