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印发)的有关规定,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仍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结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鲁东大学(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统一考试时间定为2010年9月1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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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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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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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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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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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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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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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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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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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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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成绩的使用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省教育厅将及时发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询。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同时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合格成绩。考试有不合格科目,允许在后两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四、考风考纪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是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望相关考生严格考风考纪,切实维护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其他说明
1.2009年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参加本次考试,具有博士学位且已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自愿参加;
2.为方便我校教师顺利参加考试,学校将安排专车负责接送。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9月19日早晨6:15在学校南门集合,6:30准时出发。
3.请各单位安排专人于9月16日上午10时后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并现场校对准考证。
4.其他不明事宜,可与师资科联系(联系人:李成超 8503)。
人事处
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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