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请输入搜索信息:
 
首页机构设置人事调配岗位聘用师资培养劳资社保档案管理人才中心博士后杰出人才人才招聘人事系统
师资培养
 新闻通知 
 政策规章 
 业务流程 
 表格下载 
 服务指南 
  新闻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师资培养 > 新闻通知 > 正文
 
转发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
2017-08-16 09:07     

 

各有关单位:
近日,山东大学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 现予以转发,请各申请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身心健康状况及业务水平进行严格把关,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于9月11日上午11时前对申请材料审核后提交人事处(知行楼314),电子版发送至sdwhszk@126.com
 
总校联系人:耿婕     王姣云   电话:0531-88364557
威海校区联系人:赵昆   吕兆生   电话:5688503
 
附件1: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补充通知
附件2: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山东大学教职工长期公派出国申请表》
                                                                                                                   人事处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
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精神,为做好我校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我校在职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实验教学人员均可申报。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对于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如申报时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可提供在读证明,先行申报,如被录取,外语合格后再予派出。
4.对已获得国外留学单位意向性邀请信的人员,可现行申报,如被录取,补充提交正式邀请信后再予派出。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回国满三年但不满五年的,如确有再次出国的必要,亦可申报,请在单位推荐意见中简要说明。
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日-10日,各单位于9月11日前对申请人纸质版申请材料审核后提交学校。第二批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3月31日,录取人员除因签证原因外尽量年内派出。
 
链接: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
2017年8月11日
 
附件2:
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的函》,为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 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职、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
2.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3.申请人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提前做好申报准备。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日-10日。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所在单位于9月11日前对申请人纸质版申请材料审核后提交学校。申报材料包括:
(1)《山东大学教职工长期公派出国申请表》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http://www.csc.edu.cn/article/758)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http://www.csc.edu.cn/chuguo/s/754)
以上材料提交1份纸质材料至人事部师资培养科(明德楼B529),电子版发送至szb@sdu.edu.cn。
四、选派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方式,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员名单。
优先考虑申报本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未录取人员。
五、注意事项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3月31日,请各单位申请人提前联系,按期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5年内不允许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合理选择留学院校和留学专业,做好出国留学规划。
联系电话:64557,邮箱:szb@sdu.edu.cn。
 
                                            人事部
2017年7月3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威海)人事处    管理登录

联系我们   人事科:0631-5688631  师资科:5688503  劳资科:5688671  杰才办:5688359   综合信息服务科:5682825  档案科:568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