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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5-22 14:3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事业编制新聘人员中:

(一)新聘的专任教师;

(二)新聘非教学岗位但承担部分教学工作的人员;

(三)新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认定程序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除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者外,申请人员须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免试该课程。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博士免测教育教学能力)。由各单位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小组进行测评。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学习期间缺少毕业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的,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三)体检

取得《合格证》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的申请人员和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申请人员,下载《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由各单位组织申请人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

三、资格认定

(一)组织机构

威海校区各有关单位成立“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评议组一般由5-7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专家评议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安排

522-61日,我校所有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在“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端口”进行填报。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3份,A3纸正反面打印,贴彩色免冠照片,由数据库导出照片无效)。

69日前,各单位报送本单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本单位所组成的“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附件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以及本单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方案(附件4,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方案中须含各专业评议组成员姓名、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方法、各组参加测试人员姓名等)。

612日—623日,各单位专业评议组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附件5》完成本单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填写测试表(附件6,纸质版1份)。各单位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进行思想品德鉴定(附件7),并对照初审核查材料清单(附件8)对申请人所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容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中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优、良、一般)、身体健康状况(优、良、一般)、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情况(免修、免试;合格;不合格)、普通话水平(具体的等级或免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优、良、及格、不及格或免测)、专家评议委员会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626日前,各单位按专业评议组初审核查材料清单(附件8)所列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科,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贴彩色免冠照片,由数据库导出照片无效)一式3份,一份需各单位评议组组长签字,并在专家评议委员会意见处加盖学院公章;其余两份只需填写意见,无需签字盖章;同时需提交申请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照片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及报名系统中的照片一致)。

 

联系电话:5688503       

联 系 人:赵     

    箱:sdwhszk@126.com

 

附件材料

                 人事处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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