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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关于做好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06-22 16:58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关于做好岗位聘期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1]123号)和《山东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08]49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决定进行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8年12月31日前正式受聘且聘期期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聘期内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的情况,重点考核聘期内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一)教师岗位重点考核师德师风以及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业绩。

(二)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以及工勤岗位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勉强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聘期考核综合评价位居前列人员,或在学校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确定为“优秀”,“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

(二)岗位聘期考核综合评价位居单位同级职务排名后10%,且工作量未达到本单位同级岗位平均值2/3(但超过1/2),确定为“勉强合格”。

(三)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有违规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

2.过度兼职,未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本职工作岗位;

3.岗位聘期考核综合评价位居单位同级职务排名后10%,且工作量未达到本单位同级岗位平均值1/2;

4.在聘期考核中弄虚作假。

(四)不属于上述情况者,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聘期考核确定为“优秀”者,在岗位级别调整中优先晋升,各单位应根据本人业绩和贡献确定奖励性岗位津贴标准,激励先进。

(二)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者,下个聘期可按现岗位续聘或申报竞聘高一级岗位。

(三)聘期考核确定为“勉强合格”者,下个聘期可按现岗位续聘但不能申报竞聘高一级岗位,岗位津贴下调一级发放,在其新的聘期内有效履行岗位职责,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岗位津贴可恢复至原级别发放。

(四)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者,按低一级岗位聘用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岗位津贴按新聘岗位考核发放。

(五)教师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实施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岗位考核工作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全校各类各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负责审定各类各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各单位成立“岗位考核工作小组”,由各自党政联席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岗位考核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岗位聘期考核实施方案,在年度业绩考核办法基础上制定聘期综合评价标准,组织被考核人述职,认真做好聘期考核工作。

(三)教授二级岗位考核由山东大学统一组织实施,教师三级岗位及以下、其他各类各级岗位由威海分校各单位组织考核,其中,教师三级岗及教师外其他各类各级考核结果由威海分校审定。

六、工作纪律

(一)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岗位考核聘用工作,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总体精神,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岗位聘期考核聘用工作,所有工作环节都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考核聘用工作顺利进行。各级考核聘用工作组成员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涉及本人及亲属时均需回避。

(二)学校成立岗位考核聘用监督工作组,由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受理岗位考核聘用工作中教职工的投诉和申诉,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学校岗位考核工作组报告。

(三)任何投诉或申诉须以事实为依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签署真实姓名提出。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第二个聘期教授二级岗位职责由山东大学统一制定,教师三级岗位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职责由威海分校制定。教师四级及以下、其他各类各级岗位职责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其中教授三级岗位职责应不低于本学科现行教授职务晋升申报条件,教授四级岗位职责不低于现行副教授职务晋升申报条件。

各单位制定的各类各级岗位职责须报学校审定后执行,并作为下一聘期考核的依据。

(二)专任教师中担任管理工作的“双肩挑”人员,聘期内教学、科研工作量结合其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三)聘期内调整岗位类别的人员,参考原岗位工作业绩按现岗位进行考核。未满一个聘期的人员,正常参加年度考核,待聘期期满后参加聘期考核。

(四)本次考核所涉及的业绩内容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五)第二个聘期为四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八、时间安排

(一)教授二级岗位的聘期考核:

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送教授二级岗填写的《山东大学教师岗位聘期期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二)教师三级及以下岗位和其他各类各级岗位聘期考核:

1.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送聘期考核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2.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28日前报送《山东大学2008——2011位岗聘期考核结果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教师三级及以下岗位报送个人填写的《山东大学教师岗位聘期期满考核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2)教师外其他各类各级岗位报送个人填写的《山东大学非教师岗位聘期期满考核表》纸质版一份

(三)各单位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送第二个聘期各类各级岗位职责(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四)以上电子版发至师资科信箱(szk@wh.sdu.edu.cn

(五)2012年3月,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上岗。

附件: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岗位考核工作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人事 岗位 聘期 考核 通知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校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岗位考核工作组

组长:韩圣浩

成员:仝兴华刘玉殿陈金钊韩建新

柴月禄赵玉璞陈冠军谷源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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