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学科研
岗位津贴划拨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学科研岗位津贴划拨办法》业经校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学科研岗位津贴划拨办法
为更好地调动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教学科研岗位津贴划拨办法进行适当调整。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原则,以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核心,体现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激励机制;
(二)坚持总量下拨、绩效优先的原则。学校核定总额后,下拨给各院部,由各院部按照各级岗位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目标考核进行具体分配。
(三)坚持校院二级管理、学院自主分配的原则。
二、全校教学科研岗位津贴经费总额的确定
全校教学科研岗位津贴经费按教学和科研两部分分别核定。
(一)教学岗位津贴
以每年9月底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所有在校生折合后的标准学生数为基数,根据学校实际,按一定师生比计算确定全校教学人员岗位津贴的教师编制数N。教师编制数N乘以全校在编教师岗位津贴标准的平均数M,得出用于教学的津贴总额T,T=N×M。
(二)科研(含教研)奖励津贴
学校在以往各年度实际发放的科研教研奖励津贴基础上,确定《科研业绩奖励津贴划拨办法》(见附件1),今后每年依据上年发放情况做出科研(含教研,下同)奖励津贴初步预算(若当年科研业绩额度超出预算,学校将予以追加)。
三、教学岗位津贴的划拨办法
学校划拨的教学岗位津贴总额T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配:直接划拨部分T1、本科生教学津贴T2、研究生教学津贴T3、留学生教学津贴T4。
(一)直接划拨部分(T1)
1.教师一、二、三级岗位教学人员(在学校机关任职的“双肩挑”人员除外)按照相应岗位津贴标准额度的50%由学校直接划拨到各单位。
2.除教学一、二、三级岗位人员以外的各级岗位教学人员(在学校机关任职的“双肩挑”人员除外)按照相应岗位津贴标准额度的30%由学校直接划拨到各教学单位。当年新增专业一次性增加4个教学十级岗位。
3.按所有在校生折合后的标准学生数为基数,每生按50元直接划拨到各教学单位。马列部、体育教学部、大学外语教学部等承担公共教学的单位(含计算中心、数学和物理公共教学)按相应比例计算划拨。
4.各教学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实验人员、辅导员按所在岗位级别津贴标准全额划拨到各教学单位。
(二)教学津贴其他部分的划拔办法(T2、T3、T4)
除直接划拨部分(T1)外,剩余部分为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教学培养的津贴额度,根据标准学生数量和总教学工作量核算的教师编制数分别划拨到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教育学院,再由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应划拔办法具体分配到各教学单位(见附件2、3、4)。
(三)各教学单位还可将部分奖福基金用于岗位津贴发放(T5)
(四)各教学单位教学岗位津贴总额=T1+T2+T3+T4+T5。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岗位津贴的发放要与岗位考核充分结合。岗位津贴的实施是以岗位聘任为前提,岗位津贴的发放要以承担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任务及做出的贡献大小为依据。各教学单位在制定具体的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时,要结合本单位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对各级岗位人员制定出教学和科研相应岗位任务。未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者,应依据考核相应减少岗位津贴发放额度。
(二)为保证教学和科研的质量,将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量上限限定为每年720标准课时。
(三)受聘在教授岗位人员岗位津贴中科研教研奖励津贴部分应不少于指导性岗位津贴标准额度的15%。低于15%的人员其教学津贴超出指导性津贴标准85%以上部分按科研教研完成的相应比例发放。
(四)非教师岗位人员教学科研业绩发放办法
1.非教学岗位人员的教学科研业绩不再实行折半计算,但所发放的岗位津贴总额不得超过所在岗位津贴标准额度的120%(选择按照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的实验教学人员除外)。
2.按管理岗位发放岗位津贴人员的本科教学工作量按规定的最高限额发放,发放的岗位津贴总额不得超过所在岗位津贴标准额度的120%。
3.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岗位人员可选择按照教师岗位津贴的发放办法。
(五)各单位外聘教师的工作报酬(不包括由国际交流处聘请并支付工作报酬的外籍教师)从划拨的教学津贴中解决,学校不再另行支付。
(六)按人才引进政策调入的相关人员按协议规定执行。
(七)岗位津贴划拨后,由财务处为各单位设立专项资金帐户,各单位自行核定发放。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和国际教育学院对相关部分进行解释和共同组织实施。
六、本办法自2010年1月起实施。学校原有相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文件执行。
附件1:科研业绩奖励津贴划拨办法.doc
附件2:本科教学津贴核算与划拨办法.doc
附件3:研究生教学津贴划拨办法.doc
附件4:留学生教学津贴划拨办法.doc
主题词:人事 岗位津贴 办法 通知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校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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