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新聘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问题的规定》(山大人字[2005]71号)及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凡来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试用期满尚未聘用岗位人员,本人应填写相应岗位聘用审批表,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考核合格后签署聘用意见,学校研究后统一聘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
获得博士学位者,自试用期满当月可聘用本系列中级职务三级岗;获得硕士学位者,自试用期满当月可聘用本系列初级职务二级岗;全日制院校硕士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且符合相应职务任职条件,自工作满三年当月可聘用本系列中级职务三级岗;获得本科学历,自工作满一年当月可聘用初级职务二级岗。
招聘教师特别评审人员及平台招聘人员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呈报表》,此表格请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全日制院校硕士毕业后工作满三年申报岗位者请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2)及《推荐评审**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在原单位已聘专业技术职务及其他申报岗位聘用人员填写《新入校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批表》(附件1)。
二、管理岗位
获得硕士学位者,试用期满当月可受聘九级职员;获得本科学历者,专职从事管理工作满一年当月可受聘九级职员;申报者填写《新入校人员管理岗位聘用审批表》(见附件1)
调入人员及军队转业干部入校后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相应职员职级,当年可根据其工作经历和学历等情况参加学校组织的岗位调整。军队转业干部其管理工作年限可与来校前合并计算。
三、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13日前将个人岗位聘用审批表《申报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申报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szk@wh.sdu.edu.cn。
附件:
人事处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