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学科研岗位津贴划拨办法》(山大威校人字[2010]10号)要求,2010年岗位津贴已全部划拨完毕。学校将于4月份发放2010年度奖励性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及时核对划拨总额,结合学校相关文件及本单位各级岗位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目标考核,制定本单位岗位津贴分配方案,请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本单位岗位津贴分配方案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2.自2010年起,非教学岗位人员的教学科研业绩不再实行折半计算,但所发放的岗位津贴总额不得超过所在岗位津贴标准额度的120%(选择按照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的实验教学人员除外)。各单位务必要严格把关,因审核不严而导致的超出120%部分,学校将在发放时直接扣除,不再退还给单位。
3.2010年各教学单位奖励性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相关表格,分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两类表格)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向人事处、财务处各提交一份,即时发放。
4.学生处(含德育研究室)、团委、图书馆、语委等单位承担的本科教学、教研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填报相应教师或非教师岗位奖励性津贴核算表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核发。
人事处、财务处
2011-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