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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
2018-06-20 18:52     

 

各有关单位:
近日,山东大学陆续发布了《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多元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山大人字〔2018〕43号)(附件1)和《关于教师岗位考核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8〕50号)(附件2),决定对现行教师职务、岗位聘用以及聘期考核所依据的评价及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并将在后期开展教师外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评价标准的修订。校区决定同时组织修订完善工作,现将实施的步骤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
各院部及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领会贯彻山大人字〔2018〕43号及山大人字〔2018〕50号文件精神,进行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参考借鉴国内外一流高校和山东大学校本部各学科教师岗位考核评价标准,分析现状及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学校。
二、具体任务及工作安排
(一)工作任务
1、对山东大学统一执行的考核评价标准,包括教师岗位的教学型教授职务、应用技术开发型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二级教授岗位聘用申报条件及岗位职责要求,教师外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岗位聘用申报条件等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2、对威海校区执行的考核评价标准,包括各教师岗位(除教学型教授职务、应用技术开发型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三级教授岗位聘用申报条件及岗位职责要求等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3、对学校批准、各院部执行教师五级及以下各级岗位的聘用申报条件及岗位职责要求等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二)工作安排
1、7月2日前,各院部及有关责任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贯彻山大人字〔2018〕43号及山大人字〔2018〕50号文件精神,认真分析山东大学和威海校区现行的教师职务、岗位聘用以及聘期考核所依据的评价及考核标准,以及山东大学现行的教师外职务、岗位聘用所依据的评价及考核标准(以上标准见附件3)。
2、7月2日至6日,各院部及有关责任单位组织进行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
3、7月13日前,各院部及有关责任单位参考借鉴国内外一流高校和山东大学校本部各学科教师岗位考核评价标准,召开学术委员会和岗位聘用推荐工作组会议,分析现状及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学校。
4、7月下旬起,校区召开岗位考核评价标准修订工作会议,研究各单位上报的调研报告,形成修订意见稿,按照修订权限分别提交山东大学校本部、威海校区学术委员会及校区岗位聘用推荐工作组,并将相关意见反馈至相关院部。
5、8月至9月,按照山东大学统一部署进度,审定公布岗位考核评价标准。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院部及有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山大人字〔2018〕43号、山大人字〔2018〕50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一一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2、调研报告撰写请参照附件4。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各标准填写到相应表格(附件5)中,若对某标准没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则填“无”。
联系电话:5688503,电子信箱:sdwhszk@126.com。
 
1、《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多元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山大人字〔2018〕43号)
2、《关于教师岗位考核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8〕50号)
3、现行考核评价标准
4、调研报告模板
5、修改意见和建议样表
5.1教学型教授职务申报条件
5.2应用技术开发型高级职务申报条件
5.3二级教授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5.4二级教授岗位职责要求
5.5教师外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5.6教师外各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5.7威海校区各教师职务(除教学型教授职务、应用技术开发型高级职务)申报条件
5.8威海校区三级教授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5.9威海校区三级教授岗位职责要求
5.10各院部教师五级及以下各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5.11各院部教师五级及以下各级岗位职责要求
 
 
山东大学(威海)人事处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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