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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校内岗位调整工作流程
2010-09-10 10:23 人事科    

校内岗位调整前提:教职工如申请岗位调整,需在学校岗位有空缺或工作亟需的前提下由个人申请(组织任命除外);拟申请调入教师岗的,需符合教师岗任职条件,且需经过学院考察同意。

一、本人书面申请,并填写《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岗位调整审批表》;

二、调出单位或岗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三、拟调入单位或岗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四、原岗位系列主管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五、拟调入位系列主管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六、人事处签署意见;

七、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八、到人事科办理校内流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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