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山大威校人字[2003]14号)、《关于<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山大威校人字[2004]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行聘用合同制的意见》(山大威校人字[2007]5号)文件规定,现对2012年聘用合同到期人员进行聘用期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各用人单位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结合、考核内容与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等次及续聘意见需在《聘用合同期满考核表》中明确填写。
3.各单位将本单位考核情况的书面说明及《聘用合同期满考核表》汇总后报送人事处,由学校审核确定。
5.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单位同意续聘且经学校研究通过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续签聘用合同及人事代理合同。
请各单位于12月19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续签聘用合同及人事代理合同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李冶 8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