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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大学(威海)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3-10-25 14:06     

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要求,我校将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职教职工

编外用工人员中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人员(含B类、非事业编、劳动合同、才富人才劳务派遣等)

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含山东大学在威海校区兼职和借用教职工、不含代课教师。

二、采集程序

1.在学校统一部署下,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按工作职责在Excle模板中填写相关信息汇总后发给各单位;

2.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核对Excle模板中信息是否准确,如有疑义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31日前填写《各单位人员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1)报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同时专任教师(含思政教师)还要在Excle模板补录从教起始年月、现主要从事学科领域、海外研修经历、学缘结构字段信息(请在下拉框中选择代码填写)。打开模板时须用Excle表格形式,否则部分下拉框无法显示选项(参见附件4)。

特别说明:

人员基本信息中涉及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等问题的严格按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每位教职工打印、填写《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并本人签字后交所在单位。

4.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将校验无误后的Excle模板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交人事处(知行楼314房间)。

三、工作要求

本次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职能部门在前期已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请各单位,做好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8344(网络中心王伟)、8631、1966(人事处田晓琼马学峰)、8326(教务处韩秀莉)、研究生处(8367陈昌珠)、科研处(8606方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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