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请输入搜索信息:
 
首页机构设置人事调配岗位聘用师资培养劳资社保档案管理人才中心博士后杰出人才人才招聘人事系统
人事调配
 新闻通知 
 政策规章 
 业务流程 
 表格下载 
 服务指南 
  新闻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调配 > 新闻通知 > 正文
 
关于聘用合同期满考核的通知
2014-10-17 10:5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山大威校人字[2003]14号)、《关于<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山大威校人字[2004]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行聘用合同制的意见》(山大威校人字[2007]5号)文件规定,现对2014年聘用合同到期教职工进行聘期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

截至2014年12月聘用合同期满的教职工,名单见附件一。

二、工作程序:

1.本人填写《聘用合同期满考核表》(见附件二)。

2.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各用人单位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聘期内被考核人所在岗位职责履职情况,采取领导与群众评议、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考核内容与岗位实际工作需求相结合的办法,对被考核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是否续聘的意见。

3.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考核等次及续聘意见须由考核单位在《聘用合同期满考核表》中明确填写。

4.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考核合格人员,单位同意续聘且经学校研究通过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续签聘用合同及人事代理合同。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将本单位考核情况的书面说明及《聘用合同期满考核表》报送人事处,由学校审核确定。

2.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续签聘用合同及人事代理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田晓琼

联系电话:8631

人事处

2014年10月17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威海)人事处    管理登录

联系我们   人事科:0631-5688631  师资科:5688503  劳资科:5688671  杰才办:5688359   综合信息服务科:5682825  档案科:568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