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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签聘用合同的通知
2010-11-23 09:23 人事科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到期的聘用合同人员已于9月份进行了聘用期满考核,现就续签聘用合同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续签人员范围

经学校研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续签聘用合同:

1、2010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

2、用人单位有岗位;

3、用人单位同意续聘的。

二、 续签合同期限

续签时间为三年,截止日期统一为2013年7月15日。

三、 续签聘用合同要求

1.用人单位需要与聘用合同制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见附件,分为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岗位),约定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和目标,岗位目标责任书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并作为聘用期满时考核的依据之一。

2.请各单位下载岗位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填写。岗位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个人一份、单位一份、存档一份。

3.请各单位于11月24日前到主楼B区416领取聘用合同续签书样本。聘用合同续签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

4.请各单位在11月26日前将签好的聘用合同续签书和岗位目标责任书交到主楼B区416人事科。

5.各单位2010年聘用合同期满人员名单见附件。

联 系 人:李 冶 赵 昆

联系电话:8359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2010年聘用合同到期人员名单

附件二:岗位目标责任书(教师岗)

附件三:岗位目标责任书(管理岗)

附件四:岗位目标责任书(其他专技岗)

附件五:岗位目标责任书(工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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