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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期满人员考核和续签合同的通知
2010-09-15 16:57 人事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山大威校人字[2003]14号)、《关于<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山大威校人字[2004]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行聘用合同制的意见》(山大威校人字[2007]5号)文件规定,结合有关人员入校时签订的协议,现对2010年10月底前聘用期满人员考核及续签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期满考核范围

(一)2004年入校,合同聘期为3年的第二次续聘人员;

(二)2005年入校,合同聘期为5年的人员;

(三)2007年入校,合同聘期为3年的人员;

(四)其他年份入校,合同聘期已满人员。

二、聘用期满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推行聘用合同制的意见》(山大威校人字[2007]5号)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聘用期满考核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聘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

2、各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应当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办法。考核内容要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请各单位将考核的组织过程、具体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及是否续聘意见在聘用期满考核表中详细填写;

3、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到人事处,由学校审核确定。

三、续签合同

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如单位同意续聘,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继续聘用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续签合同。

四、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将《聘期期满考核表》于2010年9月26日前送交人事处人事科。续签合同拟定于2010年10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聘期期满考核表》用16K纸,正反面打印。

联系电话:5688359 联系人:李 冶 赵 昆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聘用期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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