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山大威校人字[2003]14号)、《关于<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山大威校人字[2004]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行聘用合同制的意见》(山大威校人字[2007]5号)文件规定,结合有关人员入校时签订的协议,现对2010年10月底前聘用期满人员考核及续签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期满考核范围
(一)2004年入校,合同聘期为3年的第二次续聘人员;
(二)2005年入校,合同聘期为5年的人员;
(三)2007年入校,合同聘期为3年的人员;
(四)其他年份入校,合同聘期已满人员。
二、聘用期满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推行聘用合同制的意见》(山大威校人字[2007]5号)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聘用期满考核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聘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
2、各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应当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办法。考核内容要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请各单位将考核的组织过程、具体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及是否续聘意见在聘用期满考核表中详细填写;
3、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到人事处,由学校审核确定。
三、续签合同
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如单位同意续聘,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继续聘用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续签合同。
四、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将《聘期期满考核表》于2010年9月26日前送交人事处人事科。续签合同拟定于2010年10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聘期期满考核表》用16K纸,正反面打印。
联系电话:5688359 联系人:李 冶 赵 昆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聘用期满考核表